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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出租人一定要公开先顺位保证金和是否有滞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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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租房时,有特别的全税租房制度。不是每月交纳房租,而是一次交相当于房价50%~90%的一大笔钱(保证金),之后就不需交钱了。
当然退租的时候,保证金会全额返还。从租房者的立场来看,如果交月租,那么交的钱都会没了,但全税租房不会,保证金可以收回,因此很多韩国人喜欢全租。
但是最近韩国住宅全租诈骗成为了很大的社会问题。
关于全租诈骗‘빌라왕’的报道,在Papaya Storu中搜索"全租诈骗"就可以找到。<点击跳转链接>한국의 빌라 전세사기
因为这个问题越来越大,所以韩国诞生了可以预防全租诈骗的新法律。
根据该法,今后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必须向承租人出示先顺位租赁信息和纳税证明。
如果一个房子有很多住户时,如果已经有好几名入住的先顺位承租人,那么交上巨额全租押金搬进该房子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到目前为止,很难明确确认比自己先入住的先顺序承租人的信息,但今后租赁人必须向承租人出示该住宅的先顺位确定日期、保证金等租赁信息和纳税证明书。
该规定将从法律公布之日起实施,从公布时签订租赁合同起开始适用。
虚假公开时合同无效
法务部为了提高新颁布的法律的实效性,还决定修改《住宅租赁标准合同》。
在新的标准合同中,如果确认租赁人有虚假提供先顺位租赁信息或有未缴纳的税金时,承租人将无需交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的特约事项。
外国人居民今后在韩国签订租赁合同时,请务必确认租赁人出示的先顺序租赁信息和纳税证明书。
当然,如果计划不全税租房而是月租的话,那么这种负担将会减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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