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京畿道议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涉及租房保障金受害者搬迁费支持等内容的相关条例。然而,由于需要制定综合性支持措施,京畿道住房租赁人租房保证金返还保证保证费支持条例案被搁置。
城市环境委员会于19日通过了由议员柳英一(国民力量·安阳5)代表提出的“京畿道住房租赁人租房保障金受害者支持条例案”,并提交给全体会议。柳英一在该条例案中规定,道知事可以推动以下内容:△租房保障金受害相关房地产法律、金融、住房支持等专家咨询支持 △向获得租房保障金受害确认书的住房租赁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紧急支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时搬迁费支持、紧急生活费支持 △推动其他认为必要的项目。
为了预防租房保障金受害并支持住房租赁人的受害恢复,制定并实施了支持计划。道知事的职责是为住房租赁人创造安心居住的环境,提供租房保障金受害预防和支持。
修正案对第6条第2款的“获得租房保障金受害确认书的住房租赁人…”进行了一些修改,改为“获得租房保障金受害确认书或根据《租房欺诈受害者支持及住房稳定特别法》被认定为租房欺诈受害者的住房租赁人…”。
为防止与政府租房保障金受害者支持措施的重复支持,第6条第3款新增了“如果根据其他法律或条例获得相同或类似的支持,可以不予支持”的规定。
附则(关于租房保障金受害确认书等的适用例)对“获得租房保障金受害确认书的情况也适用”进行了修改,改为“获得租房保障金受害确认书或根据《租房欺诈受害者支持及住房稳定特别法》被认定为租房欺诈受害者的情况也适用”。
此前,城市环境委员会在16日决定搁置金泰炯议员(民主·华城5)代表提出的“京畿道住房租赁人租房保证金返还保证保证费支持条例案”。该条例案规定了保证费支持范围为30万元以内,对象为△签订租赁合同并加入租房保证金返还保证的人 △签订租房保证金2亿韩元以下的租赁合同的人等。
然而,由于该条例案需要在“租房欺诈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综合性对策后实施,因此根据城市环境委员会委员们的判断被搁置。
另外,道议会计划于28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城市环境委员会通过的柳英一议员的条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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